记者从淄博市邮政管理局获悉,国家邮政局已于7月19日发布《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》,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未来快递员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时,如未征得收件人同意,就不得投快件入箱。
《办法》规定了收件人的相关权利,以及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、使用企业的相关义务。要求企业的快递员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,应先征得收件人同意,快件被投进智能快件箱后,应及时通知收件人。
记者同时了解到,目前,全市智能快件箱布放达到1412组,格口9.96万余个,今年上半年累计寄递快件数超过1300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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