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日起,泰安城区民用天然气一档气价每立方上调0.26元!
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,经市政府同意,我市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自8月1日起,一档气价每立方米由2.50元调整为2.76元;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.19元。
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
(一)普通居民用户。
第一阶梯:用气量每户每年240(含)立方米及以下,由每立方米2.5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 2.76 元;
第二阶梯:用气量每户每年240—360立方米(含),由每立方米3.0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.31元;第三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,由每立方米3.7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 4.14 元。
(二)对使用天然气采暖的用户
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 720立方米调整为800立方米(含)以下,执行每立方米2.76 元;
第二阶梯年用气量在 800—1200 立方米(含),执行每立方米 3.31 元;
第三阶梯年用气量在1200 立方米以上的,执行每立方米 4.14 元(上述气量含基本生活用气量)。
(三)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、托幼园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.75元调整为 3.04 元(不包括采暖锅炉用气)。
(泰安广播电视台 泰安之声·融媒体记者 朱文静)